2.3.4 液壓設備的使用和調整
機床液壓系統出廠前已全面實驗及調整固定。用戶可按使用程序開車,不必重新調整。若發現在運輸及安裝過程中發生變化。應按調整方法中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2.3.4.1 使用程序
a)檢查油池、油箱的油液高度是否達到液位指標;
b)檢查油液牌號及材質是否符合使用說明書規定;
c)各操作手柄(手輪)應置于關閉或卸荷位置,砂輪架(磨頭)置于后退位置,各運動部件不應互相碰撞;
d)檢查油泵電機運轉是否正常,然后檢查主油路、輔助油路及潤滑油路的壓力,是否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定(有卸荷功能要求的機床,主油路的壓力應調至最低,并應將卸荷操作手柄轉至停止位置,然后檢查壓力。);
e)機床應打開放氣閥,排盡油缸及系統內的空氣,然后關閉放氣閥;
f)有液壓操縱箱的機床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調整開停閥和工作臺速度手柄,使工作臺慢速,并在較短的距離內往復運動數次,運行正常后,再逐漸調至最高速度,在全程內檢查運行及換向是否正常(工作臺速度大于15m/min的機床不可立即調整到最大行程),有無沖擊和明顯滯留現象;上一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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